实施强镇带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抚松模式”
    吉林省抚松县辖11个镇、3个乡,其中省级“十强镇”5个,总人口32万,其中城镇人口21万。200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入17亿元,实现了历史新高;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大关,居白山市各县区之首;农民人均纯收入3994元,居全省前列。抚松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得益于吉林省 “十强镇”的优惠政策,形成了“立足区域、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强镇带动”的“抚松模式”。

一、立足县情,确定“强镇带动”发展模式

    过去,抚松县资源分散,粗散经营,竞争无序,乡镇发展极不平衡,县域经济发展不快。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确立了以抚松镇、松江河镇、泉阳镇、露水河镇、万良镇5个“十强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共同发展的“强镇带动”发展模式。将全县14个乡镇分为5个经济区,在项目建设、经营和招商等方面,打破乡镇界限,使人流、物流等生产要素向“十强镇”集聚。实施这一战略,一是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这5个镇底子强,企业多,人口多,幅员面积大,有聚集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能力。二是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5个镇处于通白铁路和鹤大线公路沿线,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三是有利于发挥政策优势。5个镇都是省级“十强镇”,享受省委、省政府鼓励扶持政策。四是有利于发挥优势互补。5个“十强镇”综合实力强,发展速度快,其他乡镇处于“小、穷、弱”状态,把实力强的和弱的、发展快的和慢的捆在一起促进发展,有拉动和互补的环境,能够形成共同发展的条件。

二、靠 “强镇带动”模式,构筑各具特色的经济区

1、靠资源优势,实施强镇带乡战略
    根据“强镇带乡”的模式,他们研究制定了《抚松县“强镇带乡”战略实施方案》,确立了以抚松镇、松江河镇、泉阳镇、露水河镇、万良镇等5个“十强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的5个经济圈。从而在全县构筑了比较明晰、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县领导实行帮扶责任制,副县级以上领导分别帮扶不同区域,年初确定目标责任,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发展特色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予以帮扶,从而在全县形成了强镇带动,镇乡联动,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2、靠“十强镇”优势,打造特色经济圈
    一是抚松镇药业经济圈。该经济圈打制药牌,走制药路,构建北药生产基地,区域内由7户制药企业组成了制药产业群,年产值超亿元。抚松县宏久参业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人参皂甙及其它中药材提取物生产企业,资产总额1400万元,年生产能力为100吨,累计实现利税1394万元,创外汇587万美元,形成了制药集中区。二是松江河镇旅游、木制品经济圈。该经济圈,突出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打旅游牌,建设省级生态旅游名城。在松江河镇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开发出“长白山旅游购物一条街”、“长白山漂流”等新景点6处。木制品精深加工已经在国内小有名气,先后培育壮大了金隆木业、云龙木业、日升木业等木材加工龙头企业达20多家。抚松金隆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王牌”实木复合地板,年产量260万平方米,97%销往欧美,实际销售量在国内同行业名列前茅,2005年列吉林省出口创汇首位,成了旅游、木制品大区。三是万良人参市场经济圈。该经济圈依托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打人参牌,念人参经,做人参文章,延长人参产业链条,形成低农残、高档次人参制品产业集群,建设全国最大的人参加工贸易集散地和人参加工产业区。万良镇引进浙江客商投资1.2亿元,异地新建的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日交易额达1000余万元,被商务部批准为“双百市场”项目,在其辐射带动下,周边乡镇大力发展人参种植和加工业,推行家参野化、农田地栽参和老参地再利用等技术,成立了人参协会,使该区域的人参业专业化、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升,成为参乡抚松的参业热区。四是泉阳镇矿泉饮品产业带动型经济圈。该经济圈以矿泉饮品开发为重点,立足高端运作,加快建设国际矿泉城。经济圈内现有多家矿泉水及饮品加工企业。泉阳泉天然矿泉水2003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是中国四大名牌矿泉水之一,在泉阳镇辐射带动下,该经济圈2005年共建设实施14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440万元,成了矿泉饮品开发主产区。五是露水河镇林产品、绿色食品产业经济圈。该经济圈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现有林产品加工企业,加速绿色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壮大,培育长白山生态食品产业基地。吉林森工露水河刨花板厂累计投资2.6亿元,年产7.8万立方米均质刨花板,生产能力已达国内先进水平,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抚松县长白山特产有限公司是红松果仁、黑木耳等十余种绿色产品的加工、销售企业,年产值4000万元,利税500万元。在其辐射带动下,周边乡镇形成产业化基地,一镇多乡联手生产红松果仁和硅藻土加工,共同打造出发展潜力巨大的林产品加工基地和长白山生态食品产业区。
3、靠 “十强镇”政策,实现镇乡良性互动
    充分利用“十强镇”的优惠政策,引导全县各乡镇到“十强镇”上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创造的产值采取“产值分计,利税分成”的办法,归属于上项目的乡镇,所创造的利税由上项目乡镇按“十强镇”标准与县财政分成。充分发挥“十强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城镇并举、城镇和乡村互动、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格局。县为乡镇松绑放权,实行“企业25天宁静工作日”、招商引资绿色通道、设立县直部门优质服务奖等措施,使县直部门到乡镇和企业检查、收费的越来越少,送政策、送科技、送项目的越来越多,促进了小城镇建立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总揽全局的新型管理体制。

(注:本文由吉林省发改委提供材料,国家发改委小城镇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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